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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境電商包裹收件提醒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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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資訊
請聯繫當地海關,確認訂單中是否含禁止進口的商品,並核實是否需要提供其他執照或許可證。

海關資訊
根據海關規定,收貨人如果在六個月內(每年 1 月至 6 月和 7 月至 12 月)進口 6 批以上總價值低於 2,000 新臺幣的貨物,則必須從第 7 批貨物開始繳納關稅和稅費。此訂單計數適用於所有貨物,無論零售商是否為同一家。只有您當地的海關機構才會跟蹤進口貨物並掌握相關資訊。在短時間內下多個訂單可能會導致清關和訂單釋放延遲。

應課關稅和應納稅訂單價值將根據小計和運費之和確定。VAT 為標準的 5%。關稅因產品而異。例如,膳食補劑適用 30% 關稅稅率。

有關海關、進口關稅等資訊,請訪問:海關

台灣地區的海關可能會要求您提交額外的文檔來進行清關,包括但不限於:身份證影本和授權書。未能提供要求的文檔可能導致清關延遲或遭拒。

根據台灣海關總署近期的政策,收貨人必須進行實名認可。否則,貨物將扣在海關。Read More (English) 閱讀更多(中文)